【深度观察】退市新规为上市公司划“红线”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新增了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强制退市制度。
而在证监会上一份退市意见中,强制退市情形集中于上市公司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及欺诈发行。业界普遍认为,新的退市规定完善并拓展了退市制度的作用范畴,实现了对重大违法行为退市的全覆盖、无死角,对进一步净化资本市场环境具有重要积极作用。
实际上,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制度,退市制度一直是困扰A股市场健康发展的“心头病”。来自Wind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1年A股设立退市制度以来,上市新股超过2500只,而退市数量仅有百只,其中因连续亏损或欺诈发行等原因退市的公司只有54家,年均退市率仅为0.33%。对比国外资本市场6%(纽交所)甚至10%(纳斯达克)的退市率,A股市场可谓“只进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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