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完善LPR是利率“两轨并一轨”工作的重要一步,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环,有助于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果,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通过此次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更加科学合理,新的LPR成为贷款定价的锚,对我国金融市场有着重大和深远影响,但这只是利率并轨工作的第一步。
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自8月20日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公布LPR,作为银行发放贷款的主要参考和定价基准。改革完善LPR是利率“两轨并一轨”工作的重要一步,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环,有助于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果,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长期以来,尽管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但我国利率体系仍然表现出明显的“两轨”特征,即存贷款基准利率与市场利率并存。由于利率存在“两轨”,一方面政策利率难以在货币、债券、信贷等金融子市场间有效传导,影响利率传导效果,不利于货币政策目标实现;另一方面,贷款等定价难以及时准确反映市场利率水平,不利于资金从金融机构流向实体经济,影响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因此,必须加快推进利率“两轨并一轨”工作。当前,我国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金融市场总体上较为平稳,为“两轨并一轨”工作创造了较为宽松的环境。8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带动贷款实际利率水平进一步降低。
在我国,贷款基础利率作为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自2013年10月份推出以来,对商业银行影响十分有限。在目前各类贷款业务定价中,以LPR作为定价基准的信贷业务规模占比较小,而且LPR难以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
所以,央行此次将LPR更名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并从三个方面实行了优化。一是报价期限上,在原来1年期贷款基础上,增加5年期贷款报价;二是报价银行上,在原来10家银行的基础上,增加城商行、农商行、外资行与民营银行各2家;三是报价方式上,从原来对最优客户的贷款报价,改为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是1年期中期借贷便利利率)上加点报价。改革完善之后,LPR期限品种更完整,报价银行更具有代表性,而且与市场利率关系更为紧密,更具有普适性和灵活性。
因此,新的LPR将实现三方面目的。一是取代贷款基准利率成为贷款定价的主要参考。尽管央行尚未取消贷款基准利率,但已明确要求新发放的贷款主要参考LPR,浮动利率贷款以LPR为定价基准。二是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贷款利率与LPR挂钩,LPR与公开市场操作利率挂钩,政策利率变化将及时传导到贷款利率。三是有望引导贷款实际利率下行。在全球货币政策走向宽松的情况下,如果政策利率下行,LPR随之下行,贷款利率有望下降,从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与此同时,央行还要求,各银行不得通过协同行为以任何形式设定贷款利率定价的隐性下限,并将银行LPR应用情况及贷款利率竞争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增强LPR对银行的刚性约束。
通过此次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更加科学合理,新的LPR成为贷款定价的锚,对我国金融市场有着重大和深远的影响,但这只是利率并轨工作的第一步。从贷款利率看,当前LPR影响的是新增贷款,影响比较有限。如何在平稳过渡的基础上,实现对存量贷款定价基准的转换,或将成为下一步努力方向。从存款利率看,LPR与公开市场操作利率挂钩,但存款利率与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关系不大,存款利率仍然存在“两轨”。因此,应稳妥地推进和深化存款利率市场化,如逐步放开存款利率上浮上限。
虽然此次对LPR的改革完善未涉及存量贷款,对银行影响相对有限,但完全利率市场化是必然趋势。从中长期看,利差缩窄难以避免。银行应做好对宏观形势和自身情况的研判,调整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加强利率风险管理;完善风险定价体系建设,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提高应对内外部变化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