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金哲宏杀人疑案今再审开庭,被告儿子:期待法院公正判决
金哲宏
23年前,吉林省永吉县一名20岁少女遇害,金哲宏随后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案件经过三次一审、两次发回重审后,金哲宏四次被判处死缓,如今已被羁押23年。
2018年10月24日9时,这起被称为“吉林版叔侄冤案”的杀人疑案,将在吉林高院再审开庭。
律师:缺乏物证,案件存在五大疑点
现年50岁的金哲宏有23年都是在铁窗中度过的。他的家人在忆起他时,反复发问,“人生能有几个23年?”
1995年,吉林省永吉县一名20岁少女被人杀害后,埋尸荒野,被发现时,尸体已高度腐烂。随后,金哲宏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从1996年到2000年,该案经过4次审理,金哲宏曾先后4次被判处死缓。
金哲宏的辩护律师袭祥栋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介绍,这起案件中,没有直接物证和目击证人,定罪的依据几乎全是金哲宏的口供,“他曾多次控诉案件在侦查期间,遭到刑讯逼供,被判入狱后,也一直在申诉,但案件到了2014年才有了转机。”
2014年7月29日,澎湃新闻独家报道了金哲宏杀人疑案的详情,同日,吉林高院官方微博回应称,将立即调取该案的全部卷宗,认真调查了解情况,及时依法处理。
袭祥栋说,这次的公开回复,让律师及家人看到了希望,“但此后一等就是4年,直到2018年3月26日,吉林高院决定再审该案,认为原生效判决定罪量刑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袭祥栋说,金哲宏案中,没有直接物证及目击证人,系口供定案,“但口供中,仅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就有两个版本,2000年的一份判决中认定,他是在双河镇邮局对面修车铺的夹空中与被害人发生关系,而其他的三次判决则认定他是在黑市林到双河镇途中与被害人发生关系。这是该案的第二个疑点。”
“此外,该案侦查过程中,金哲宏没有指认现场,也没有辨认死者;死者的死亡时间至今没能确认;发现尸体的地方到底是不是第一案发现场也没有定论。”袭祥栋说,除以上4个疑点外,死者的左乳房有咬痕,右乳房有烟头烫伤,“这些伤痕到底是哪里来的,4次审判中都未提及,而经调查了解,金哲宏是不吸烟的。”
儿子:“希望通过公正判决把爸爸还给我”
袭祥栋说,金哲宏案从案发至今已过了23年,案件经历了马拉松式的艰难申诉,终于要再审开庭。他向澎湃新闻梳理了该案的相关节点,并反复强调“不容易”。
金哲宏的儿子金永鑫说,父亲被抓时,他刚刚过了两岁生日,“从小到大,我和父亲见面都是在监狱里,每次探监的时间最多不会超过20分钟,全部加起来也不到4小时,有时候家里人去得多,我连句话也插不上。”
金永鑫回忆称,从他记事起,就知道父亲在监狱里,“没有人刻意告诉我,家人经常会提起他的案子,我是在大人们谈话时听到的,但家人一直说父亲是冤枉的,我也坚信这一点。”
由于父亲的案子,金永鑫从小立志想当一名律师或警察,“一直想见爸爸,但那时候还小,知道自己没有能力,脑子里想了很多乱七八糟的办法,但最终因为现实原因,都没能实现。”
金永鑫说,他是在长大之后才知道,父亲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认罪,因此也没有获得减刑,“一直很矛盾,我有时候想,如果他认罪了,或许这个时候也已经出狱回家了,但又觉得,如果他真是冤枉的,那法院应该通过公正的审判还他清白,把爸爸还给我。”
【金哲宏案节点梳理】
1995年9月29日,被害人尸体在永吉县双河镇新立屯火车道附近被发现;
1995年10月11日,金哲宏被永吉县公安局收容审查;
1996年2月5日,金哲宏被永吉县检察院批捕;
1996年11月9日吉林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金哲宏死缓;
经过两次发回重审,2000年8月23日,吉林省高院在终审裁定中,维持了吉林市中院对金哲宏的死缓判决。
2014年7月29日,澎湃新闻对该案进行报道,同日,吉林高院回应称,将对该案进行调查;
2018年3月,吉林高院决定另行组织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2018年10月24日,该案将在吉林高院再审开庭。
原标题:吉林金哲宏杀人疑案今再审开庭,被告儿子:期待法院公正判决|金哲宏丨被告丨法院认定丨高院丨永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