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情侣天价分手费引外媒关注 分手了“情债”该怎么算?
天价分手费引外媒关注
分手了,“情债”该怎么算?
夫妻离婚代价不菲,情侣分手可能同样如此。
英国广播公司(BBC)日前报道称,近日,中国杭州警方接到某酒吧员工报案,称有顾客在店里遗落一行李箱。警方到达现场后发现,该行李箱没有上锁,里面满满地装着200万元人民币。
杭州警方紧急开展调查,最终找到失主。失主说,这笔巨款是其“赠予”前女友的分手费,由于未能达到女方要求的500万元数额,这笔钱被遗留在二人约定见面的酒吧。
天价分手费引起了外媒的关注。分手费真的能衡量真爱的价值吗?分手了,“情债”该怎么算?
展示“诚意”的分手费伤害了爱的真诚
恋爱需要双方投入大量时间,也非常“烧钱”——从初期的吃饭、聚会,到“甜蜜期”为彼此购买礼物、共同旅行,都需要金钱“撑腰”。
与退回“定情信物”的古老分手方式不同,如今,许多年轻人的分手显得更为“潇洒”——与其回收礼物,他们更倾向于拿出一笔费用,“买断”对方在恋爱中付出的时间、物质和感情。
BBC撰文称,分手费更像未婚男女间的“离婚协议”,的确能有效解决分手时的难堪。有趣的是,一旦谈及分手费,那些曾迷失在爱情中的情侣通常会变得非常清醒和冷静,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会本着公平的原则,坦诚地计算前任在感情中的付出,也有人抓住这个机会,为自己争取尽可能高的“精神抚慰金”。
男性通常是为分手“埋单”的一方。在BBC看来,他们这么做多半是出于“愧疚”——分手费被用来弥补女性因为这场恋爱而失去的其他机会。与道歉、抚慰相比,大量的金钱似乎更能展示提出分手一方补偿的“诚意”。
然而,《青年参考》记者通过采访发现,被用来展示“诚意”的分手费,恰恰伤害了爱的真诚和人们对爱情的信仰。
王充(化名)为上一段恋情支付了近10万元的分手费。“我们是奔着结婚谈的恋爱,一开始两人相处得很好,我们走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但后来她家里的要求越来越多,我们间的矛盾越来越频繁。意识到这样下去两个人不会幸福,我主动提出分手,她则告诉我必须拿出10万元分手费,补偿她这两年的青春。我非常吃惊,但考虑过后,同意了——这样也好,我对她不再有那么多愧疚,能卸下道德的压力。”他告诉《青年参考》。
前女友索要分手费,这让王充“挺受伤的”:“我没想到她是这样看待我们之间的关系的——两年,10万块钱。我一直以为我们曾经爱过,但我现在觉得这段感情好像是我用钱买来的。”这段感情结束后,30岁的王充至今处于空窗期。这个曾经认为“恋爱就是双方确认过眼神,想谈就能谈”的乐观青年,现在坦言自己“有点儿怕了”。
在内心深处,王充还是幻想遇到一份相对纯粹的感情,起码,两人在感情中的付出不会被一笔一笔折算成金钱。不过,眼下的王充正“化悲痛为力量”,把全部精力投入工作,“与发展感情相比,还是先发展事业更靠谱”。
“我不愿提起关于分手费的过去,毕竟不光彩”
有观点认为,分手费现象的根源在于消费主义的驱动,在城市里更为常见。但在某种程度上,分手费似乎更像旧俗的遗迹——在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婚姻和感情往往带有交易色彩,女方会通过索要“彩礼”等形式获取补偿。时代发展到今天,究竟是怎样的心态,让人们还在为一段感情的“金钱补偿”而纠结呢?
英国《每日邮报》认为:“在中国,传统观念认为,随着女方年龄越来越大,择偶范围和空间也越来越狭窄。既然男方不愿结婚,那他就必须赔偿女方付出的感情代价,补偿他消耗掉的女方的青春。”
也有女性对受到的伤害难以释怀,把索要分手费当作报复对方的手段。
谈过3次恋爱、不久前才步入婚姻的李倩(化名)告诉《青年参考》记者,她的上一段感情历时8年,最后以男友“劈腿”告终。在这段感情中处于弱势的她,决定“不惜一切代价为自己争取权利”。“我把30岁前最好的青春浪费在那个渣男身上,他绝对不能拍拍屁股走人。他提出分手时说我们性格不合,说我控制欲强……但我们都清楚这些不过是借口,真实的原因就是他另结新欢了。作为被欺骗的一方,我觉得只有让他付出金钱才能让他体会到痛苦,意识到代价”。
李倩没有透露自己从前男友那里得到多少分手费,但她坦言,索要分手费的过程非常艰难,双方“几乎撕破脸”。“可我从来不后悔这么做。”她告诉《青年参考》,“我把从他那里要到的这笔钱,全部花在我和现任的婚礼上,这是我能想到的对前任最好的报复。”
《青年参考》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即使曾向前任索要分手费,大多数受访者也不愿意谈及这种做法。“毕竟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李倩坦言,“讨论分手费其实是个两败俱伤的过程。这件事让我们在彼此眼中变得丑陋,也把我们变成了亲戚朋友口中的笑话。现在时过境迁,我不希望提起这些事,也不希望我的老公知道我有这样一段过去。”
“这笔钱像埋在鞋里的石子,让两个人都不好受”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中国,支付分手费已经不再只是男方的事。近些年来,不少在大城市工作的女性开始付分手费给前男友。她们认为,男方在中国传统恋爱关系中会在付饭费和购买礼物方面花销更多,所以分手时女方应该进行补偿。
和谈了3年的男友分手时,Amy主动提出给他经济补偿。“我不想让他或他的家人朋友认为,我在这段关系中占了什么便宜。”她告诉《青年参考》,“我们在一起时,他给我买过不少礼物,大多是首饰、化妆品什么的。虽然分手了,但我并不打算把这些用过的东西还给他,而是直接还他现金,两不相欠。”
在Amy看来,如果两个人之间的爱消失了,那么曾经送给对方的代表“爱”的礼物就只是普通的商品。“我完全有能力购买这些东西,当时收下它们也是收下他对我的那份爱意。既然分手了,爱意没了,东西就当是自己买来送自己的就好了。”
对Amy来说,与其称这笔钱为分手费,不如说是和前任划清界限。“普通朋友之间是不会频繁互送贵重礼物的,给他补偿,其实也是表明我对这段感情的态度——我不会和他拖泥带水、藕断丝连。当我把钱打到他账户的那一刻,就意味着我们真的一刀两断了。我想,这一举动胜过千言万语”。
Amy的做法在好友Didy看来有些“多此一举”。这个自诩为“爱情至上主义者”的女孩认为,Amy主动提出给男方分手费,并不能达到想象中的效果。“如果这段感情以失败告终,无论索要还是主动提出支付分手费,都会让彼此难堪。一段纯粹的感情,不应该用钱画上休止符,这只会让双方都感到被羞辱。表面上看,他们是和平分手了,但其实两个人都没有因此(分手费)过得更好。这笔钱像埋在鞋里的石子,让两个人都不好受”。
用金钱衡量一切,结局只会更糟
BBC指出,虽然分手费对感情破裂的情侣来说不是什么新闻,但在司法实践中,以“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为名的赔偿,于法无据,不受法律保护。尽管如此,双方不满分手费金额、最终诉诸法律的案例,还是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公众视野里。
其中不乏令人啼笑皆非的案例。今年4月,一位女士给前任发送了一份清单,历数了他们去过的所有餐馆和酒店,并“合理”估算出对方在自己身上的开销,希望自己可以尽可能地补偿;在1月宁波市的一个案例中,一位男士要求前女友给予补偿,原因是自己被女方甩掉,导致伤心过度,严重脱发……
像“200万分手费遗落酒吧”的故事一样,这些有关分手费的新闻往往引起关注。不过,对于分手费究竟应不应该付、到底有何意义,人们众说纷纭。有网友质疑:“为什么给钱才能分手?把自己当什么了?商品?宠物?”也有网友称:“用钱来补偿损失,这不是天经地义吗?”
在BBC看来,金钱和爱情的关系似乎有些“剪不断理还乱”。没人能说清是否应该向前任索要分手费,或多少数额才合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分手费的出现,会让那些本就因为寻找另一半而苦恼的男女更加苦恼。如果你衡量爱情的标准不再是两个人的感情、性格、三观,而想用金钱衡量一切、解决一切,那么结局往往也会因为金钱而变得更糟。
原标题:情侣天价分手费引外媒关注 分手了“情债”该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