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副部同庭,办大案
12月28日,江苏宜兴,一省法检两长同时出庭履职。
“本案造成两死三伤的严重后果,依法没有从轻处罚的理由;对被害人家属造成难以平复的心灵创伤,给当地群众带来极大的精神恐惧,依情也难以宽恕。”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刘华发表出庭意见。
法庭的审判长是江苏省高级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夏道虎。
刘华(右一)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这是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理的首例重大有影响死刑上诉案件,也是该省省级院法检“两长”第一次同庭履职。
被告张建国于闹市故意杀人、致两死三伤、且牵涉到城管执法,在当地引发广泛关注。一审被判死刑后,被告提出上诉。
8月27日,刘华受理了这起在案发地有重大影响、成为坊间热议焦点的刑事二审案件,做了非常充分的准备工作。
庭审当天,刘华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答辩,并代表检察机关发表了出庭意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建议法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鉴于该案是一审判处死刑的案件,案情重大,依法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择日作出二审判决。
今年8月以来,全国密集出现省级法检两长同时出庭的情况,且办的多为故意杀人、贩毒运毒的等大案要案。
8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黄海龙开庭审理上诉人邓如益故意杀人一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崔智友出庭支持公诉。
长安街知事发现,这是全国首次省级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崔智友(中)询问证人
该案被告邓如益因在其住所经营娱乐场所与邻居产生矛盾,遂进行报复,用斧头和菜刀造成两死一伤,后主动拨打110电话投案。
据广西高院11月6日消息,法院二审裁定驳回邓如益上诉,维持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一审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2月13日,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敬大力出席一起故意杀人案的二审法庭,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北京市高级法院代院长、二级大法官寇昉担任审判长。
庭审中,敬大力以主办检察官身份,不仅摆证据、讲法理,还从家庭、亲情的角度出发,结合上诉人自身成长经历,对其开展了法庭教育。
敬大力
上诉人当庭落泪,认罪悔罪,对检察员发表的意见以及对自己的教育深表感谢。
12月1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特大贩卖、运输毒品上诉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共同出庭履职。
该案涉案人员20人,涉案毒资300余万元,现场挡获的海洛因多达70块、23千克,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庭审现场
此外,11月22日,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党某等3人电信诈骗一案。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索达作为审判长,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朱雅频以检察员身份出庭履职。
法检两长同时出庭,是两院落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一把手”带头办案开庭履职的重要体现。从以前领导审批指导办案,到现在来到一线亲手办案;从以前“手拿签字笔”,到现在“手捧案件卷宗”,正是回归司法运行应有的逻辑。
“我第一次旁听重大刑事案件,法庭摆事实、讲法律,旁听人员都能听得清楚明白,检、法人员都表现出了很强的业务素质,体现了司法公开公平公正。”在旁听了28日的庭审后,一位全国人大代表如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