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今年山东省财政结合中央补助,新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资金13.48亿元,帮助县乡落实国家工资、改善民生等政策。日前,省级新增资金已全部下达相关市县,加上提前下达基数部分,今年资金总量达到186.6亿元。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属于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弥补52个财政困难县基本支出财力缺口,帮助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在具体测算中,今年重点考虑了工资改革、解决大班额、扶贫开发等增支因素,并对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继续全部按常住人口进行测算,积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据省财政厅预算处处长陈东辉介绍,山东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自2010年开始建立实施,目前已累计拨付资金956.6亿元,对缓解县乡收支矛盾,提升基层财政保障能力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姜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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