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东省财政5400万奖励民办高校

  据省财政厅提供的信息显示,2015年,山东高等教育支出达141.4亿元,比2010年翻了一番多,年均增长15.4%;本科高校生均拨款1.3万元,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省财政拨付本科高校的教育事业费占高校总收入的59.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个多百分点。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逐步扩大,山东高校设立的专业越来越多,在对培养各类适用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出现部分高校办学定位不够准确、学科专业设置求多求全、专业呈现同质化等现象。为引导高校合理定位、特色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自2015年起,我省在11所省属本科高校启动拨款定额改革试点,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和专业基础,将学校的学科专业分为A、B、C三类,分类实施浮动定额拨款。

  在专项拨款方面,省财政也积极优化省级高等教育专项资金设置,集中支持“双一流”建设、应用型高水平高校建设、高校协同创新计划、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提升等项目,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

  据了解,下一步,我省逐步将能够反映高校应用型大学建设、教学科研、财务管理水平的指标与财政拨款挂钩,推进高校拨款综合改革。

  在民办教育方面,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先后推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等教育特色名校建设工程”和“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给予部分民办高校专项财政经费支持,极大地促进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据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负责人介绍,2014—2015年,省财政安排7800万元,支持12所民办本科高校建设优势特色专业;2016年,省财政预算安排4000万元,继续支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同时,省财政预算安排5400万元,对办学成效显著、为社会培养高素质人才数量较多的民办院校给予奖励。(记者 姜宏建 通讯员 丛培德 严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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