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至26日,山东省第三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会议在莱芜举行。来自全省社科界和实际工作部门的70位评选专家参加会议,共评选出获奖成果254项,其中,特等奖并一等奖1项、一等奖28项、二等奖101项、三等奖120项,同时经投票确认授予2015年我省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4项成果为特等奖。
省评奖办负责人介绍,本次评奖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评选专家更加权威。随机抽取的70名评选专家中,53名是博导或三级以上教授,占75.7%,来自全省36个社科研究部门和单位。二是评选办法更加规范。对特等奖和一等奖产生方式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先产生特等奖,再产生一等奖,调整为先等额投票产生一等奖,再对其中的特等奖候选成果投票。三是评价标准更加科学。今年省评奖办对客观分数评价标准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使期刊、课题、转载、引用等的分档更加细化和科学,同时增加了成果被县(市、区)级党委政府或党政部门、中型企业采用的标准。四是评选程序更加透明。今年首次将全部申报成果及其反响材料在申报平台上实行全文电子版发布,同时增加新闻发布环节,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五是评选纪律更加严格。继续实行全封闭匿名评选。评奖重点环节全部实行阳光操作,省委宣传部、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省社科联各1名,省社科专家代表7名组成监督委员会,对评奖工作全程监督。专家普遍认为,这次评奖评出的成果代表了2010年到2014年五年来山东社会科学成果的最高水平。
获奖名单将在省社科联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之后在省社科联网站正式公布并进行表彰奖励。(记者 魏然 通讯员 丁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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