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日前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并于27日公布该规划全文。规划提出,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严控地下水超采,以华北地区为重点,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到2020年,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
同时,防治地下水污染。以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为重点,加大地下水污染调查和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力度。加快推进人为污染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治理。加快实施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到2020年,全国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质量极差的地下水比例控制在15%左右。
规划提出,保护河湖湿地。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青藏高原、东北生态保育区、长江(经济带)生态涵养带、京津冀生态协同圈、三江平原、黄土高原-川滇生态修复带等地区的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为重点,把对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具有重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区域优先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
开展河湖滩涂底泥污染调查,大幅削减入湖库河流污染负荷,加强内源污染控制,加大湖滨带保护与修复力度,确保湖库水质污染程度减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有所降低。
规划要求,严格饮用水水源污染控制。研究制定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方案,优先解决由于人为污染引起的水质问题。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放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业,优先取缔关闭;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修复处理以确保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对天然背景值超标、水厂无法处理的重金属等污染的水源,需尽快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