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强化水污染防治科技支撑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2日至26日在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此间在作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时建议,依法强化水污染防治科技支撑。

据了解,这次执法检查的一个亮点,是引入第三方力量对法律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提高执法检查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监督工作水平。

执法检查组认为,法律实施总体上取得了积极效果。具体表现之一,是水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不断完善。

检查组同时也发现,水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执行不到位。水环境标准体系不完善,流域排放标准和地方排放标准制定工作滞后。检查发现,现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未体现区域差异,标准执行过于“整齐划一”,难以满足流域区域精细化管理的实际需要。标准基础研究重视不够,难以支撑自主标准制修订工作,标准制修订经费投入不足,农村污水排放标准适用性差,标准修订不及时。

检查组建议,强化标准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加快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和有关工业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

加强水污染防治统计监测体系的建设。加快完善包含污水收集率在内的城镇污水处理统计体系,构建“天地一体、点线面结合”的立体水环境监测体系,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产业转移园区和重大风险源下游等环境敏感断面加密监测,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密度。

加强科技支撑。深化重点流域重点湖泊污染机理研究,聚焦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饮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处理等领域,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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