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技工院校教师3个职称系列的改革已经完成,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两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正在有序推进。”3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胡文忠在介绍教师工作时介绍,教师相关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
胡文忠表示,职称改革以来,畅通了教师职业发展通道,中小学教师等群体的职业发展空间得以拓宽,一大批优秀教师取得了正高级职称。截至目前,全国已有9854名中小学教师取得正高级职称,其中有180名幼儿园教师,有利于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通过改革,引导广大教师回归讲台,回到教学一线,评出了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优秀教师、卓越教师和教育家型教师,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也引导教师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通过职称评聘的导向作用,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城镇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积极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为了更好地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胡文忠介绍,他们会聚焦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技工院校教师和高等院校教师的不同职业特点,不断完善评价标准。
具体来说,要坚持育人为本,突出对教书育人、工作实绩考察,也要破除“四唯”倾向。胡文忠强调,一是淡化学历要求,为不具备学历的特殊人才建立特殊通道;二是淡化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改变片面地将论文、著作数量与职称评审直接挂钩的做法,将教案、教研报告、参与学校专业建设、参与实训基地建设、指导学生实习成果等作为评价的内容;三是淡化资历要求,对优秀教师和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可以不受层级的限制,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最后是淡化奖项要求,不对奖项做硬性要求,不把荣誉性称号作为职称评定限定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