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5日9时10分,蓝山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市政广场永连公路段有车辆被砸。接报后,城南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处警,及时控制并将现场有关人员带回派出所开展调查。
经初步调查:2017年6月15日9时许,蓝山至深圳线路大巴车股东李某某等人发现牌号为粤BJ6888的宁远至深圳大巴,在永连公路蓝山县祠堂圩镇至县城路段,中途停车载客。随后,李某某等人驾车一路跟随,在永连公路蓝山县市政广场路段将大巴车逼停后,蓝山至深圳线路大巴车股东黄某某、李某某将粤BJ6888大巴车的前挡玻璃砸烂。
此案经网友反映后,市、县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政法部门迅速依法调查处理,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目前,蓝山县公安局已于事发当日对黄某某依法予以拘留。涉案人员李某某也于6月17日上午到案接受调查。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置和深挖细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