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黑作坊”成为贩卖假药重灾区
济南历下:办理4起微整形领域美容产品售假案
姚雯/漫画
打瘦脸针、肉毒素除皱、玻尿酸填充……眼下人们对这些微整形领域的时髦词并不陌生。随着国民消费水平不断升级,人们对美丽的追求使得微整形越来越受欢迎。
与传统的整形手术相比,微整形的确有它的优势,通过高科技医疗技术注射药品,无需开刀,操作便捷,短时间内就能看到变美的效果。然而,看似安全的微整形大多数问题都出在注射的药品上,许多药品的安全性都在“及格线”以下,不法商家为了牟取暴利而使用、销售假药的案件更是层出不穷。
据悉,2017年以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办理的5起销售假药类案件中,有4起涉及微整形领域美容产品售假。
微信联络快递运送上线下线不见面
在历下区检察院办理的杨琳琳涉嫌销售假药一案中,杨琳琳与他人合伙成立美容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美甲、美睫、生活美容等,但不包括医疗美容,她本人也没有医师资格。顾客来店里做美甲、美睫等项目时,她便为顾客顺便推荐肉毒素和玻尿酸美容项目。
经办案检察官审查认定,公安机关在其美容店查获的各类非中文标识的肉毒素药品,没有发票和国家药品批准文号,属走私药品,均应按假药论处,今年7月初,该案由历下区检察院审查终结,依法向该区法院提起公诉。
那么,这些假药的进货渠道如何呢?据杨琳琳供述,她的这些“水货”全部是在一名自称为“豆豆”的男子处购买,“豆豆”发货通过物流公司,收到货后,她再通过微信转账给“豆豆”,双方没有见过面,甚至连真实姓名也无从得知。
通过快递物流第三方平台运输,再通过微信平台进行线上交易,是不法分子售卖美容类假药的惯用手段。由于电子证据具有易变性、隐蔽性等特点,造成了公安机关在侦查取证环节和检察机关对网络电子证据的审查认定困难,经过公安机关的补充侦查,截至目前还未将其上线“豆豆”抓获归案。
通过多渠道售卖产品注射“医生”资质存疑
卫生部颁布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对于提供注射服务的工作人员,当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工作经历。
历下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介绍,2017年以来,该院办理的4起案件,全部都是超出经营范围违法从事微整形医学美容,注射药品的“医师”是否具备资质也依然存疑。
据杨琳琳供述称:“顾客同意注射后,我就联系济南某医院一个姓仲的大夫,但是我没见过他的医师资格证书,定好时间以后顾客和大夫到店里来注射。有时候大夫没有时间来,我还会直接把肉毒素等药品卖给顾客,顾客自己找地方注射。”
在历下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王丽霞涉嫌销售假药一案中,王丽霞供述自己甚至没有办营业执照时,脸上露出惭愧的神色。她称自己在学习班短暂培训了一段时间后,便在自己的住处开了一个小型美容场所,很多注射的技术是“自学成才”。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之后,王丽霞表示:“我真的很后悔,这些肉毒素我只给自己和姐姐用过,还没有开始售卖,希望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经审查,因王丽霞并未对外出售肉毒素,只给自己和家人用过,历下区检察院对该案作出了同意公安机关撤回的处理决定。
事实上,这种无资质的“美容黑作坊”大多隐匿于居民区、酒店、写字楼等,规模不大,数量却不少,成为贩卖美容产品假药的“重灾区”。除了在店面推销以外,这些不法商家开拓市场的阵地主要通过网络和地方展会,如历下区检察院办理的两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皆借助济南某展会,暗地里售卖这些来源不明的产品。
检察官建议消费者对美容乱象提高警惕
当前微整形市场需求火爆,面对售假案件高发不降的势头,历下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建议:各监管部门要筑牢第一道防线,主动出击,联合行业部门,制定统一的市场准入规则,避免不法商贩“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而猖狂攫取利益。同时,商家要尽到注意义务,留意药品来源,价格是否明显偏低等,切忌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要守住法律的底线。对于消费者来说,对美的追求要讲究科学方法,切勿贪图便宜,一定要到正规的美容机构,对美容机构资质不明、注射者冒险操刀等乱象提高警惕。
“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对销售主体义务和监管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司法部公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可以说,国家为保护爱美人士权益编织的法网越来越完善。”办案检察官对记者补充说,当前传统犯罪与互联网的结合,使犯罪分子行为越发隐蔽,增大了取证难度。像这类销售美容产品假药案件,一般会形成上下游灰色犯罪链条,因而司法部门、网络服务商、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统一协作和相互配合,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将此类犯罪连根拔起。
卢金增 司旭
原标题:“美容黑作坊”成为贩卖假药重灾区|玻尿酸|美容机构|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