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发放高温补贴 员工可举报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钟宏连 通讯员塘厦宣)记者昨日从塘厦人力资源分局获悉,依照惯例每年6月至10月,是高温补贴发放的季节。如用人单位不发放,员工可拨打12333投诉。
高温补贴是劳动者在夏季依法享受的一大权益与福利。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目前,广东省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折算每天6.9元,东莞市按这一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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