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摩托车被刑拘

  男子醉驾摩托车被刑拘

  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聂士亮7月24日,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李某被河南省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关押到看守所后,经办案民警的教育,才知道自己在不到半年时间内两次醉驾,将会依法受到从重处罚。

  7月19日18时30分许,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新桥中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一醉酒男子驾驶摩托三轮车撞坏路边一家商店的卷帘门后,昏睡不醒近2个小时,民警赶到现场后将该男子控制。经调查,该男子名叫李某,当日中午,其自饮1瓶白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撞向路边商店的卷帘门。

  经检测,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7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7月24日,办案民警在办案中发现,3月19日14时15分,李某因无证驾驶且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被交警查获后,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办案民警对李某进行了交通法规教育,促使其认识到醉驾的危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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