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电 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28日发布警情通报,通报称,27日在该市发生一起刑事案件,造成一死一伤。
通报称,2018年8月27日21时许,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接到报警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会同120急救人员将两名伤者送医救治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不要发布和轻信未经警方证实的信息,也不要传播涉及相关当事人的图片和视频。
另据媒体报道,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8月27日晚上9点36分左右,一辆宝马车越线非机动车道的过程中,遇上一骑着电动自行车的骑车人,双方发生纠纷。最开始,宝马车后座下来一男一女,黑衣女子将自行车推到路边,疑似在拉架。约一分钟,白衣男子准备上车,这时,宝马车的驾驶座下来一名灰衣男子冲向了骑车人。双方你推我搡纠缠了约50秒,灰衣男子返回宝马车,拿出一把刀,再次冲向骑车人。
冲突期间,灰衣男子的刀脱手,被骑车人抢到手中。抢到刀的骑车人,立即回砍数刀,受伤的灰衣男子开始躲避,骑车人仍追着砍。
原标题:宝马司机持刀追砍电动车主 刀没拿稳遭对方夺过反杀|刘某某|宝马|昆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