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释放压力”四天放火三次 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杭州9月3日电(张斌 程建喜 张栖)今年31岁的杭州男子王某自称为“宣泄压力”,四天内竟然三次放火,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刑事拘留。

  9月3日,记者从杭州上城警方获悉该案。据介绍,9月1日凌晨3时许,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分局接警称,上城区某小区某居民楼三楼过道发生火灾。

  接到报警后,正在路面夜间巡逻的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好在火势并不大,已被现场群众和消防人员快速扑灭。

  警方发现,这已经是该小区4天以来的第3起火警。8月29日凌晨,同一幢居民楼楼下两辆电动车突然起火,起初,警方还怀疑是电动车私拉电线违规充电导致。8月30日凌晨,该幢居民楼楼下一辆自行车又无故起火....。。

  三起火灾发生时间都在凌晨,起火地点都在同一幢居民楼附近,种种迹象加深了警方对案件的怀疑。警方判断,人为放火的可能性较大。

  杭州上城警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雷霆1号”行动,迅速调集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过走访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很快进入了警方的视线。9月1日下午,上城警方将王某依法传唤,面对警方的审讯,王某表现出异于常人的淡定,装作一副十分无辜的样子,甚至还建议警方在案发地点安装监控,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虽然第一次讯问进展的并不顺利,但这并没有让警方放弃。综合火灾现场勘验、案发时的周边视频监控及证人询问情况,一条证据链慢慢揭开了整个案情的来龙去脉。

  办案民警再次向王某发起第二轮讯问“攻势”,在铁证面前,王某终于认罪,交代了自己的三起放火犯罪事实。

  警方介绍,王某就住在发生火情的居民楼的二楼,在杭州某连锁电器卖场工作。8月29日凌晨,他回家时用打火机点燃小区楼下一辆电动车的防尘罩,导致两辆电动车被烧;8月30日凌晨,他用同样的方法,烧毁一辆自行车;9月1日凌晨,他酒后回家,原本住二楼的他到了三楼,看到过道有些杂物,便掏出打火机点燃杂物。

  所幸,王某的三次放火行为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让办案民警大跌眼镜的是,当被问及放火的原因时,王某回答称,其仅仅是因近段时间以来,工作、生活不顺,心理压力很大,想发泄内心的不满。

  王某同时交代,自己在第三次放火后也感到内疚,发觉了事情的严重性,便在手机上搜索了“放火罪量刑”“放火罪立案标准”“案发现场没有监控该怎么办”等,最后,王某依然难逃法律的制裁。

  目前,该案警方目前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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