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男子陷传销勒死看守是否正当防卫引争议,另两名看守获刑
陷入传销组织的云南男子张世才,与看守人员在上厕所时发生争执。“看守”掐住了他的脖子,他则用绳带勒死了对方。
在云南楚雄发生的这起“勒死传销看守”案,近日引发舆论关注:今年8月10日楚雄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勒死传销看守案”时,被告人张世才的行为如何定性成为焦点。公诉人认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则认为,张世才是在遭受不法侵害的过程中进行正当防卫,导致一人死亡属于防卫过当。
9月6日,云南省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已指派专人赴楚雄州指导办案,对被告人是否存在防卫情节等问题进行调查。
今年8月10日,被告人张世才在楚雄州中级法院受审。庭审视频截图澎湃新闻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与张世才涉嫌故意杀人案相关的一起非法拘禁案已经判决。楚雄市法院8月17日宣判,两名被告人李闯、刘桂林非法限制张世才等人的人身自由,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刑二年和一年六个月。李、刘两人与被张世才勒死的那名“看守”,均为号称“天津天狮”的传销组织成员。
案发前,张世才从外地赶回云南过年。这名28岁的单身青年是怎么陷入传销组织?他在出租屋勒死看守人员的前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被骗传销窝,曾与同伴密谋出逃
张世才的家,位于云南昌宁县大田坝镇的清河村。山脚下一栋外墙贴了白色瓷砖的房屋,是张世才父母五年前从信用社贷款建成的。
“我希望他能早点回家。”9月10日,张世才的母亲潘学芳对澎湃新闻说,她相信儿子杀人“不是故意”,是“被逼的”。
据潘学芳介绍,由于以前家境贫困,张世才小学五年级就辍学,在家里放猪,十六岁开始随父亲“打小工”,十八岁后独自到外面打工。这些年张世才在省外的建筑工地务工,是一名钢筋工,每年腊月才回家过年。
2018年1月中旬,张世才从武汉的工地回到云南。他在昆明给母亲打了电话。“他说在昆明呆几天才回,要去接工钱。”潘学芳回忆。她后来才知道,儿子还从昆明去楚雄“见姑娘”,“楚雄一个姑娘给他打电话,说她生病了,叫我儿子去看她。”
1990年出生的张世才是村里的大龄单身青年。潘学芳这些年一直催儿子娶媳妇,她没想到儿子会遇上“温柔陷阱”——事实上,“网恋”、“交友”,是传销组织屡试不爽的骗人手段。
楚雄州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18年1月21日,张世才被思思(化名)骗至楚雄市开发区德江路272号的二楼出租屋内,此后被传销组织控制。
这个传销组织的头目是河南新乡人李闯。据其后来在法庭交待,他由上级“任命”,其传销组织名称为“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当时出租屋内住了10人,除了“管理人员”李闯、刘桂林、王关平外,其他多为被骗人员。
被骗入该组织的马某称,在被控制期间,他和张世才曾计划抢看守人员的钥匙开门出逃,但未能实施。
张世才的手机、身份证被传销人员“保管”,他在出租屋内被限制人身自由整整20天。负责看管他的,是湖北人王关平。
2018年2月6日,农历腊月21日,潘学芳终于打通了儿子的手机,没人接听。几分钟后张世才给她回了电话。“我问他,快过年了怎么还不回。他说过两天就回。”潘学芳记得,儿子没说两句就挂了电话。
4天后的2月10日,离春节还有5天。张世才的父亲突然收到儿子手机发来的短信,“他说他被骗入传销组织,杀了一个人,让我们别找他。”
卫生间凶案细节:死者先动手掐脖子
收到儿子“杀人”短信后,潘学芳夫妇不大相信,“这可能是传销组织骗人的”。而张世才的手机,一直无法打通。
2018年2月16日,正月初一。村里有人从10公里外的镇上,给潘学芳带来一个快递信封,里面是楚雄市公安局的拘留通知书——张世才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
潘学芳夫妇仍将信将疑,担心是“坏人”伪造的骗局,直到几天后从派出所核实了信息,才知道儿子“出了大事”。
元宵节之前,潘学芳夫妇赶到楚雄市看守所见到了儿子,得知儿子被“姑娘”骗入传销组织,后来杀了人。“才谈了20分钟,他一直哭。”潘学芳记得,儿子当时交待她去接三万多元工钱——她曾计划用这笔钱还信用社的贷款,后来又想着怎么给被害人家属“赔钱”。
被害人王关平,与张世才“相处”了20天。在张世才被骗入传销组织后,王关平对他进行看管。案发后,这个传销窝点的另两名管理人员李闯、刘桂林,被警方从传销窝点带走。
8月10日,张世才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楚雄中院开庭审理。澎湃新闻从中国庭审公开网的庭审视频中,还原此案的发生过程。
据楚雄州检察院指控,今年2月10日凌晨,张世才与看守他的王关平一同去出租屋的卫生间上厕所,在卫生间内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王关平用手掐张世才的脖颈,张世才从自己穿的外衣帽沿扯下一根带子,用其缠绕王关平颈部,再用力拉扯绳带两端。在王关平完全失去反抗后,张世才又将缠绕在王关平颈部的绳子打结,并将衣物塞入其口中。王关平窒息死亡。张世才从卫生间离开后报警。
公诉人出示的尸检报告称,王光平的死因是“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在法庭上,辩护律师谢栩根据张世才接受调查时的笔录,“还原”了案发前后的一些细节:当日凌晨在卫生间内,王关平要张世才参与传销,对其进行了言语侮辱和威胁。张世才提出给王关平1万元让其放他走,王不同意。
“争持过程中王关平先动手,掐住张世才的脖子。”谢栩说,当时过了几分钟,张世才拉下帽边的绳带勒住王关平颈部,“后来张世才将王关平从正面扑倒在地,王关平不放手,仍掐住他脖子。张世才主动提到,你放手我也放手,王关平仍不同意,掐脖子的行为仍然继续。”
谢栩在法庭上读了张世才的部分供词:“他(王关平)在地上挣扎,僵持十来分钟后,掐住我脖子的手放开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就觉得他可能已经死了。”
此后,张世才将缠绕在王关平颈部的绳子打结,并将衣物塞入其口中。离开卫生间后,张世才打电话报警,还联系滴滴车进行手机定位,请求滴滴司机报警。他还给自己的父亲发了一条短信,说自己不会回家过年,“杀了一个人”。
争议焦点:是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
张世才勒死了看守他的王关平,这应如何定性?
庭审中,公诉人认为,张世才主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并造成了一人死亡的后果,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什么应认定张世才故意杀人?公诉人在法庭上进行了详细说明。
“用绳子用力勒他人脖子的行为,明显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权的故意,且在被告人应该感知被害人可能出现死亡的特征时,再将缠绕在被害人颈部的绳带打结,并将衣物塞入被害人口中。”公诉人说:“从被告人的行为来看,他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是一种积极追求的心态,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后果,仍希望这种后果的发生。”
张世才的辩护人谢栩认为,张世才的行为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施正当防卫,他遭到的不法侵害包括非法拘禁和被掐脖子。“非法拘禁的过程中,他的人身自由被剥夺了。”谢栩说,后来发生冲突时,被害人先动手掐住张世才的脖子,使他面临“绝境”。
案发后,张世才的伤情检验表明,其右颈部皮肤发红,面积为2.0厘米×1.5厘米。“可以想像王关平当时掐张世才的脖子是多么用力,”谢栩说,“如果张世才在那种情形下不行使防卫权利,他今天还能站在这里吗?”
谢栩说,虽然后来在王关平“失去反抗”的情况下,张世才将缠绕其颈部的绳带打结,并用衣物塞入其口中,“但没有证据证明后来这些行为是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谢栩认为,此案发生一人死亡的后果,是张世才防卫过当形成的。
公诉人则认为,张世才当时“勒、打结、塞嘴”等行为是一个“延续的过程”,“说明他有明显的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公诉人还指出,被告人关于卫生间内的双方争执以及勒死被害人前后的相关供述,并没有证据证实。辩护人则称,即便相关事实存疑,也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
在庭审中,公诉人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对张世才追究刑责。考虑到其有自首情节,且被害人在该案中有一定过错,公诉人建议法院对张世才判处无期徒刑等刑罚。谢栩则认为,张世才面对不法侵害进行正当防卫,应免于刑罚,或对其防卫过当的行为酌情判罚。
8月10日的庭审结束时,审判长表示将择期宣判。
9月6日,云南省检察院对此案进行调查核实,重点是被告人有无防卫情节。目前,检方尚未公布调查结论。
另两名看守已被判刑
在张世才被控故意杀人案开庭审理一周后,此前在传销窝点对张世才进行看守的另两名传销人员李闯、刘桂林,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刑。
中国裁判文书网于9月7日公布了该案判决书。判决书显示,2018年6月13日,楚雄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李闯、刘桂林犯非法拘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7月13日,楚雄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2月5日,李闯为了组织他人进行传销活动,向白某承租位于楚雄市开发区德江路272号二楼作为传销点,采取锁门、收手机、外出有人跟随等方式限制被害人张世才等人的人身自由,被告人刘桂林、王关平在该房间内协助李闯管理被害人。张世才于2018年1月21日到该传销点,2018年2月10日凌晨,张世才在与管理人员王关平共同上卫生间时发生冲突,在发生冲突过程中张世才致王关平死亡。案发后,张世才通过滴滴平台请求滴滴司机向公安机关报警。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闯、刘桂林为组织他人参与传销活动,非法限制被害人张世才等人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两名被告人被认定实施了共同犯罪,其中李闯系主犯、刘桂林为从犯。
今年8月17日,楚雄市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李闯、刘桂林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六个月。
判决书显示,案发后,公安机关在李闯等人控制的传销窝点,曾解救出包括张世才在内的被骗人员6名。
澎湃新闻记者 朱远祥
原标题:男子陷传销勒死看守是否正当防卫? 另两名看守获刑|王关平|传销|李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