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扶人被讹”小伙已获立案:要求被告登报道歉并赔偿1元
浙江金华市的滕先生好心扶起身后骑车摔倒的男子,却被对方说成是被自己撞倒,幸亏交警通过附近监控查清了真相——9月14日上午,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受理滕先生诉曹某的见义勇为损害纠纷,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金华日报》非广告版面刊登致歉声明,面积不小于6厘米*9厘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13日,滕先生向法院递交诉状,称2日他驾驶电瓶车在市区解放西路与双龙北街路口以西的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因前方有汽车拐弯,他刹车减速,骑电瓶车在他后方的被告突然摔倒在他面前。他出于好心去扶,曹先生反而声称是他撞的,之后交警到场处理,他的电瓶车被扣。事后,曹先生还要求他赔偿,其家人对他进行谩骂。6日,交警调取监控证明曹先生是自己摔倒,与他无关,并出具单方事故认定书,但曹先生未赔礼道歉。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交警部门获悉,2日事发后,市交警直属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王林赶到现场,报警人曹某称正常行驶中被滕某从后面超车带倒,滕某表示,他是听到后面有电动车摔倒的声音,停下车去搀扶的。
因事发路口修路,监控无法使用,交警不能当场认定责任方。6日,警方在调取附近民用监控后发现,滕某的电瓶车一直在曹某车前骑行,行驶中曹某的车突然倒地,随后滕某停车去扶曹某,两辆电瓶车并未碰撞。事故中滕某无责。
“摔倒的人不讲理,他老婆更过分。4日去调解,我在交警队几乎没怎么说话,她一直在骂‘你这人太缺德’什么的,还让我垫付1万元医疗费。6日事情弄清楚了,我去交警队签字时又遇到她,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我要求补偿这几天来回警队的打车费、事故拖车费等,她却说‘你好人做到底,为什么不去医院看看我老公’。”滕先生告诉澎湃新闻,自己出于好心去救助,反遭诬陷讹诈,不仅给他带来不应有的时间、经济损失,更造成精神痛苦,“见义勇为是传统美德,公民的合法权益理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6日,滕某将事情经过发到当地论坛。次日,一名男子打电话给他问情况,但未表明身份,通话7分多钟后称是曹某的儿子,希望他把网帖删除,并表示会照价赔偿损失。
“我是怕直接表明身份,滕先生会挂掉电话,所以想慢慢沟通,再表明身份。”曹某的儿子14日告诉澎湃新闻,他爸是老实人,不会故意讹人,父亲摔倒后,滕先生去扶,父亲也表示了感谢,但边上人说是滕先生撞的,父亲年纪大了,摔倒后可能一下子有点蒙,误信了路人的话,对滕先生造成了麻烦。母亲看到爸爸伤重住院,又不了解真实情况,一时心急,说了些不妥当的话,“事情弄清楚以后,我打过电话、发过短信,向滕先生表示会和母亲一起当面道歉并赔偿损失,他没有答应。”
“我们家一直是这个态度,可以以任何形式向滕先生道歉。对滕先生的诉求,我们现在就可以答应,不光是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这件事给滕先生造成多少损失,我们照价赔偿,不能让他做了好事还吃亏。”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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