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小利终酿大祸!网上找兼职,却陷入间谍陷阱
编者按:刺探、蹲守、潜伏、拍照、加密……这些出现在谍战剧里的情形,似乎离我们很遥远。但实际上,在我们身边,就有人正在刺探军情、搜集情报,他们被境外人员利用,做起了间谍,对国家安全利益造成了严重危害。
近年来,山东省国家安全机关破获了一批境内人员为台湾间谍机关搜集报送情报的案件。案中人利令智昏,落入谍网陷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些案例,相信对于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人们,同样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
□ 本报记者 齐静
2013年的一天,在青岛打工的景木接到一个陌生电话,邀请他兼职拍摄“海港风景”。但没想到的是,这通电话却将他带入了犯罪的深渊。因贪图钱财,景木接受了台湾间谍的指令,偷偷潜入青岛某军港拍摄照片并报送给对方,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2015年3月25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景木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人民币。
来自肥城的景木在青岛一工厂打工,工作之余经常在网上寻找赚钱的机会,在好几家求职网站挂上了个人资料。2013年的一天,景木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来电人自称“李永田”,是某杂志社编辑,正在做国内海洋发展的系列专题,邀请景木给他们做兼职摄影师,拍一些周边海港的照片,报酬是每天500元人民币。
为了尽快赚取外快,第二天景木便前往青岛某港口拍了几张船舶的照片。很快,“李永田”打来了600元拍摄报酬,同时表示,景木的照片太普通,他需要一些“军用船”照片。
就这样,2013年10月的某一天,景木来到某军港周边,非法爬过山上的防护网进入军港内部,历时5小时,拍了28张照片,包括军港大门、内部建筑物、公路、标牌等内容。对方对景木的拍摄“成果”十分满意,很快给他打来了800元人民币。此后,景木又对港口周边山上铁丝网架设情况、港口内部沿途景物、部队建筑物和航母码头站牌等内容进行了拍摄,包括照片20张,视频4段。这次,“李永田”更大方了,很快把4000元人民币打到了景木的账户上。
看着景木对“工作”越来越上手,“李永田”与景木的往来越来越频繁,他不仅指示景木使用境外邮箱加密传送资料,还教景木在邮件中使用隐语,用“大船”“商品”“货物”等代替军事情报资料。由此,景木也逐渐意识到“李永田”就是一名台湾间谍。
“我想终止和他的交易,可能的确是后怕,觉得这个事不是这么简单。但之前他给钱挺痛快,我就没有特别理智地去思考问题。”最终,景木还是选择了铤而走险。
2014年1月,景木又按照“李永田”的指示,到某军港附近观测是否有航母停靠,并成功拍摄到了航母码头停泊、军港海域、陆地景物的照片78张。这一次,“李永田”一下给景木打来了12000元人民币。
金钱的诱惑使景木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沉浸在喜悦中的景木也彻底丧失了底线和原则。
2014年4月8日,青岛市国家安全局通过秘密侦查和周密计划,在景木家中将其抓获,当场缴获他用于拍照和发送照片的相机、笔记本电脑等作案器材,以及非法获取但尚未提供给台湾间谍人员的照片97张。到案后,景木供述了自己为赚钱冒险拍摄军事目标,接受网上加密培训,向台湾报送大量情报资料,并接收间谍活动经费的违法事实。2014年5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保密委员会对景木涉案情报资料进行了密级鉴定和危害评估,认定景木涉案情报资料为机密级4项。
2015年3月25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景木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人民币。
国家安全机关提醒广大群众,景木的悲剧令人惋惜,他的所作所为不仅给国家安全造成巨大危害,也给他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同时,景木案也让人警醒:刺探、窃密、间谍等活动可能就在我们身边,提高法律意识,抵制金钱诱惑,对境外间谍组织及人员的渗透策反活动,一定要严词拒绝,及时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报告或者拨打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
相关链接
什么是间谍行为?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情况如何举报?
根据《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应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号码是12339。
原标题:山东肥城一男子落入台湾间谍陷阱:传送航母码头停泊等照片|李永田|军港|间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