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私炮被抓 男子法庭上方后悔
本报讯(记者 韦薇 通讯员 韦姗婷)上林男子白某翔罔顾法律,公然租用一养殖场制造爆炸物。近日,上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白某翔非法制造爆炸物一案。白某翔对自己触犯法律后悔不已。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2月,被告人白某翔和白某熙(另案处理)合谋生产烟花爆竹。在没有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白某翔租用上林县明亮镇溯浪村某庄黄某光(另案处理)的养殖场,与白某熙一同购买炮筒、引线、封口粉、高氯酸钾、铝银粉等原材料运至养殖场内。白某熙还雇请谭某容、张某妹(两人均另案处理)生产烟花爆竹。
2017年2月26日,白某翔、白某熙、谭某容、张某妹开始在养殖场生产私炮。同年3月1日,上林县公安局查处该养殖场,当场抓获谭某容、张某妹,并查获灰黑色粉末物、半成品炮及炮筒等原材料若干。经国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涉案烟花爆竹等经折算烟火药总量,合计405.60千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白某翔违反法律规定,非法制造爆炸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期间,被告人白某翔对自己的无知感到懊悔不已。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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