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方出重拳让“证明我妈是我妈”等绝迹

  能内部核查的,一律不再要求群众提供证明材料
  重庆警方出重拳让“证明我妈是我妈”等绝迹

  居住证办理现场。

  昨日,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重庆警方结合实际,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五个一律”细化为多条操作性极强的工作措施,确保群众到派出所开证明找得到人、办得了事。

  迁户口、要出国、房产公证…… 到派出所办理这些业务 现在简单得多了

  昨日下午3时许,两江新区鸳鸯派出所户籍业务办理室里,市民于先生夫妇正在等待办理户籍迁移。

  “咱们这么来肯定不行,都说要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先出证明,还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证明这是我们的孩子……”一进门,于先生的妻子金女士就一直碎碎念,觉得丈夫这次来派出所有些“瞎整”。在她印象里,孩子户籍迁移可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对于妻子的埋怨,于先生也有些尴尬,但刚刚听到夫妻俩对话的户籍民警罗警官明确告诉他们:“不需要,今天就能办好!”

  罗警官介绍,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早就不需要这么多麻烦的证明了: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民警便会在内部系统中查询或打电话给对方派出所了解相关情况。一切顺利,当日就可办理成功。

  果然,不一会的工夫,孩子的户籍迁移事宜就办好了。拿着签好户口的户口簿,于先生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迁户口、出国相关材料、房产公证等等,这些都涉及到要证明亲子、亲属关系的步骤。”罗警官介绍,如今这个步骤变得简单了,全部操作几乎都可以由民警来实施,省去了市民跑路开证明的过程。

  在现场记者还发现,不少原本来办理户籍业务的市民都是带着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的原件,直接由派出所民警帮忙复印。

  “以前都是自己先弄好复印件,然后再到派出所。”在重庆主城买了房,要把户口迁到两江新区的市民张女士笑称,如今只要带着房产证、身份证等相关原件,其他的都交给民警帮忙。“比起以前拿着证件到处找复印店,真的方便太多。”张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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