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积分入学

  新华社成都9月26日电(记者吴晓颖)为保障成都市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蓉接受教育,成都规定该市居住证持有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采取“双轨”并行的办法:既可采取积分申请入学,也可按照现行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申请入学,逐步过渡到积分入学。

  记者26日从成都市教育局了解到,该市已下发《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校实施办法》。

  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为:积分达到11分及以上,但未入户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由居住证持有人所在地区(市)县统筹安排入学。其他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满足“两个一年”基本条件(即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入学原则为统筹安排入学。

  高中阶段教育政策为:非成都户籍来蓉学生在成都市初中学校就读且有应届初中学籍,可在其初中学籍学校申请,报名参加学籍所在区(市)县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都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应届初中学籍学校提出申请,报名参加学籍所在区(市)县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按当年当地的中招录取政策执行。

  据悉,这个实施办法自今年10月份起正式实施,有效期2年。在入学中,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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