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家长用超标电动车不得与学生评价挂钩

  菏泽教育局:不得将家长使用超标电动车行为与对学生评价挂钩

  山东菏泽“家长用超标电动车学校或扣孩子道德分”一事有了新进展:菏泽教育局10月7日深夜发布《关于抵制乘坐超标电动车情况的说明》(下称《说明》),强调不得将家长使用超标电动三轮四轮车的行为与对学生、班级评价相挂钩,不得有任何带有惩罚性的措施。

  今年8月以来,菏泽市便掀起了一场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0月7日上午曾有报道,菏泽多名学生及家长反映,当地整治超标电动车却和学生的“道德品质分”挂钩,即学校在配合政府部门行动的过程中,通过对学生扣分来向家长施加压力。

  根据菏泽市政府消息,8月22日,菏泽市曾召开城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自觉抵制乘坐超标电动车会议,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学校电动车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牡丹晚报》8月27日则报道称,根据要求,学校要组织开展争创交通文明模范班活动,每天由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教师在学校门前巡逻检查,发现家长驾驶超标电动车接送学生进行劝导、教育,同时登记学生信息,对所在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对表现好的班级进行表扬,并且教育部门将对力度不大、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学校,约谈、问责相关负责人。

  9月26日,菏泽市第二十一中学一名学生告诉澎湃新闻:“学校称,如果家长骑电动车来接,有罚检讨、叫家长。”也有学生提及,老师会扣学生“道德品质分”:“有超速的行为的扣10分,光骑电动车的则扣5分。”也有家长反映,由于交通堵塞及等候时间过长等原因,“不能使用电动车接送小孩”为孩子上学带来困扰。

  对于上述问题,菏泽市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采访称,学校对此次整治行动的响应均以宣传、劝导为主,否认存在“将整治规定与学生分数挂钩的行为”。

  澎湃新闻10月7日上午对此事报道以后,菏泽市教育局在当天深夜发布的《说明》中解释,按照市统一部署,8月29日,市教育局曾专门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要求针对市公交公司采取的加密学校周边公交线路运营班次、定制学生公交等措施,鼓励学生积极乘坐公交和班车;强调不得将家长使用超标电动三轮四轮车的行为与对学生、班级评价相挂钩,不得有任何带有惩罚性的措施。

  “下一步,市、区教育部门将加强督查,如发现对学生有惩罚性措施的,将进行严肃处理。”上述《说明》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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