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1月1日电 针对“男子扶老人被指肇事者”一事,今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男子张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驾驶自行车的马某车把发生刮擦,导致自行车摔倒,造成马某受伤。
此前有媒体报道,近日在山东济南经十路与阳光新路交界口东南角附近,一位骑自行车老人倒地。骑摩托车路过的一名男子称,看到老人倒地后便拨打120急救电话,老人清醒后指称是该男子将其撞倒,引发争议。
今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2018年12月26日,在槐荫区经十路阳光新路路口东口南侧公交站牌处,发生一起伤人道路交通事故。
经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对两车痕迹检验鉴定,初步查明该起道路交通事故基本属实:2018年12月26日7时26分许,张某某驾驶川崎649CC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阳光新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经十路路口右转弯后,沿经十路向东行驶至公交站牌处时,遇马某驾驶自行车沿经十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此,二轮摩托车从自行车右侧超越时,二轮摩托车左侧车把与自行车右侧车把刮擦,导致自行车摔倒,造成马某受伤。
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图片来源: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博原标题:男子扶老人被指肇事者 警方:车把刮擦致老人摔倒|张某某|自行车|摩托车